最新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执业权利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9-09-03 查看次数:6708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天博体育平台登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作用,促进司法公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健全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法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天博体育平台登陆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不得阻碍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合法权利。

 

  第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执业权利救济机制。

 

  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因依法执业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的,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必要时对天博体育平台登陆采取保护措施。

 

  第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或受案场所、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会见室、阅卷室,规范工作流程,方便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办理立案、会见、阅卷、参与庭审、申请执行等事务。探索建立网络信息系统和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服务平台,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第五条 办案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而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法律援助,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法律援助机构转交申请材料。办案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依法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为其提供辩护。

 

  第六条 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后,应当告知办案机关,并可以依法向办案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或者被指控的罪名及当时已查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情况,侦查机关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情况,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告知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

 

  办案机关作出移送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提起公诉、延期审理、二审不开庭审理、宣告判决等重大程序性决定的,以及人民检察院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应当依法及时告知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

 

  第七条 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在查验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执业证书、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当时安排;不能当时安排的,看守所应当向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说明情况,并保证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看守所安排会见不得附加其他条件或者变相要求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提交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文件、材料,不得以未收到办案机关通知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会见。

 

  看守所应当设立会见预约平台,采取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为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会见提供便利,但不得以未预约会见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会见。

 

  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看守所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会见顺利和安全进行。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保障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履行辩护职责需要的时间和次数,并与看守所工作安排和办案机关侦查工作相协调。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办案机关不得派员在场。在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会见室不足的情况下,看守所经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书面同意,可以安排在讯问室会见,但应当关闭录音、监听设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两名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担任辩护人的,两名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可以共同会见,也可以单独会见。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可以带一名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助理协助会见。助理人员随同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参加会见的,应当出示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事务所证明和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执业证书或申请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执业人员实习证。办案机关应当核实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助理的身份。

 

  第八条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解除委托关系的,办案机关应当要求其出具或签署书面文件,并在三日以内转交受委托的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或者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事务所。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可以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面向其确认解除委托关系,看守所应当安排会见;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书面拒绝会见的,看守所应当将有关书面材料转交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不予安排会见。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解除代为委托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关系的,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的,看守所应当允许新代为委托的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会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认新的委托关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解除原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的委托关系的,看守所应当终止新代为委托的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会见。

 

  第九条 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侦查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审查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提出的会见申请,在三日以内将是否许可的决定书面答复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并明确告知负责与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联系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对许可会见的,应当向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出具许可决定文书;因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而不许可会见的,应当向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说明理由。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消失后,应当许可会见,并及时通知看守所和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对特别重大贿赂案件在侦查终结前,侦查机关应当许可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至少会见一次犯罪嫌疑人。

 

  侦查机关不得随意解释和扩大前款所述三类案件的范围,限制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会见。

 

  第十条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向其核实有关证据。

 

  第十一条 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根据需要制作会见笔录,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认无误后在笔录上签名。

 

  第十二条 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翻译人员随同参加的,应当提前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翻译人员身份证明及其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审查并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许可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应当向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出具许可决定文书,并通知看守所。不许可的,应当向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书面说明理由,并通知其更换。

 

  翻译人员应当持办案机关许可决定文书和本人身份证明,随同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参加会见。

 

  第十三条 看守所应当及时传递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往来信件。看守所可以对信件进行必要的检查,但不得截留、复制、删改信件,不得向办案机关提供信件内容,但信件内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以及涉嫌串供、毁灭证据等情形的除外。

 

  第十四条 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的讨论记录、人民法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讨论记录以及其他依法不能公开的材料除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为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行电子化阅卷,允许刻录、下载材料。侦查机关应当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三日以内,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提起公诉后三日以内,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案件提起公诉后,人民检察院对案卷所附证据材料有调整或者补充的,应当及时告知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对调整或者补充的证据材料,有权查阅、摘抄、复制。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办理申诉、抗诉案件,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立案后,可以持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执业证书、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到案卷档案管理部门、持有案卷档案的办案部门查阅、摘抄、复制已经审理终结案件的案卷材料。

 

  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提出阅卷要求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当时安排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阅卷,无法当时安排的,应当向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说明并安排其在三个工作日以内阅卷,不得限制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阅卷的次数和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阅卷预约平台。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为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阅卷提供场所和便利,配备必要的设备。因复制材料发生费用的,只收取工本费用。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复制材料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免收或者减收。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可以采用复印、拍照、扫描、电子数据拷贝等方式复制案卷材料,可以根据需要带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助理协助阅卷。办案机关应当核实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助理的身份。

 

  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查阅、摘抄、复制的案卷材料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同意并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不得违反规定,披露、散布案件重要信息和案卷材料,或者将其用于本案辩护、代理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五条 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提交与案件有关材料的,办案机关应当在工作时间和办公场所予以接待,当面了解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提交材料的目的、材料的来源和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并记录在案,与相关材料一并附卷,并出具回执。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经办案机关准许,也可以提交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后由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签名确认。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通过服务平台网上提交相关材料的,办案机关应当在网上出具回执。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应当及时向办案机关提供原件核对,并签名确认。

 

  第十六条 在刑事诉讼审查起诉、审理期间,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书面申请调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收集但未提交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查。经审查,认为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申请调取的证据材料已收集并且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应当及时调取。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查阅、摘抄、复制。经审查决定不予调取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申请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并通知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书面提出有关申请时,办案机关不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口头提出申请的,办案机关可以口头答复。

 

  第十八条 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通知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书面提出有关申请时,办案机关不同意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口头提出申请的,办案机关可以口头答复。

 

  第十九条 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申请向正在服刑的罪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的,监狱和其他监管机关在查验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执业证书、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事务所证明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并提供合适的场所和便利。

 

  正在服刑的罪犯属于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所承办案件的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的,应当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

 

  第二十条 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调取。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调取。

 

  第二十一条 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终结前,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死刑案件期间,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提出要求的,办案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充分听取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的意见。

 

  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要求当面反映意见或者提交证据材料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并制作笔录附卷。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提出的书面意见和证据材料,应当附卷。

 

  第二十二条 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书面申请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的,办案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处理决定。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经审查认为不应当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期间发现案件有关证据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形的,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在开庭以前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人民法院对证据收集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就非法证据排除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办案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的意见,按照法定程序审查核实相关证据,并依法决定是否予以排除。

 

  第二十四条 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在开庭以前提出召开庭前会议、回避、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以及证人、鉴定人出庭等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确定案件开庭日期时,应当为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出庭预留必要的准备时间并书面通知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因开庭日期冲突等正当理由申请变更开庭日期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不影响案件审理期限的情况下,予以考虑并调整日期,决定调整日期的,应当及时通知天博体育平台登陆。

 

  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可以根据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带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助理参加庭审。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助理参加庭审仅能从事相关辅助工作,不得发表辩护、代理意见。

 

  第二十六条 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参与诉讼专门通道,天博体育平台登陆进入人民法院参与诉讼确需安全检查的,应当与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同等对待。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设置专门的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更衣室、休息室或者休息区域,并配备必要的桌椅、饮水及上网设施等,为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参与诉讼提供便利。

 

  第二十七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对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第二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经审判长准许,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可以向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发问。

 

  第二十九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可以就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从证明目的、证明效果、证明标准、证明过程等方面,进行法庭质证和相关辩论。

 

  第三十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可以就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

 

  第三十一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应当注重诉讼权利平等和控辩平衡。对于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发问、质证、辩论的内容、方式、时间等,法庭应当依法公正保障,以便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充分发表意见,查清案件事实。

 

  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可以对天博体育平台登陆的发问、辩论进行引导,除发言过于重复、相关问题已在庭前会议达成一致、与案件无关或者侮辱、诽谤、威胁他人,故意扰乱法庭秩序的情况外,法官不得随意打断或者制止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按程序进行的发言。

 

  第三十二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可以提出证据材料,申请通知新的证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申请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在民事诉讼中,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经法庭许可后才可以出庭。

 

  第三十三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被告人供述发生重大变化、拒绝辩护等重大情形,经审判长许可,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可以与被告人进行交流。

 

  第三十四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可以向法庭申请休庭:

 

  (一)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因法定情形拒绝为被告人辩护的;

 

  (二)被告人拒绝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为其辩护的;

 

  (三)需要对新的证据作辩护准备的;

 

  (四)其他严重影响庭审正常进行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 辩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作无罪辩护的,可以当庭就量刑问题发表辩护意见,也可以庭后提交量刑辩护意见。

 

  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写明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依法提出的辩护、代理意见,以及是否采纳的情况,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七条 对于诉讼中的重大程序信息和送达当事人的诉讼文书,办案机关应当通知辩护、代理天博体育平台登陆。

 

  第三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就回避,案件管辖,非法证据排除,申请通知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勘验等问题当庭提出申请,或者对法庭审理程序提出异议的,法庭原则上应当休庭进行审查,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其他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有相同异议的,应一并提出,法庭一并休庭审查。法庭决定驳回申请或者异议的,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可当庭提出复议。经复议后,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应当尊重法庭的决定,服从法庭的安排。

 

  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不服法庭决定保留意见的内容应当详细记入法庭笔录,可以作为上诉理由,或者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

 

  第三十九条 天博体育平台登陆申请查阅人民法院录制的庭审过程的录音、录像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四十条 侦查机关依法对在诉讼活动中涉嫌犯罪的天博体育平台登陆采取强制措施后,应当在四十八小时以内通知其所在的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协会。

 

  第四十一条 天博体育平台登陆认为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明显违反法律规定,阻碍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侵犯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执业权利的,可以向该办案机关或者其上一级机关投诉。

 

  办案机关应当畅通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反映问题和投诉的渠道,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处理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投诉,并公开联系方式。

 

  办案机关应当对天博体育平台登陆的投诉及时调查,天博体育平台登陆要求当面反映情况的,应当当面听取天博体育平台登陆的意见。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应当依法立即纠正,及时答复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并将处理情况通报其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或者所属的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协会。

 

  第四十二条 在刑事诉讼中,天博体育平台登陆认为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下列行为阻碍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可以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

 

  (一)未依法向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履行告知、转达、通知和送达义务的;

 

  (二)办案机关认定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不得担任辩护人、代理人的情形有误的;

 

  (三)对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依法提出的申请,不接收、不答复的;

 

  (四)依法应当许可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提出的申请未许可的;

 

  (五)依法应当听取天博体育平台登陆的意见未听取的;

 

  (六)其他阻碍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

 

  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依照前款规定提出申诉、控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进行审查,并将处理情况书面答复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情况不属实的,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严格履行保障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依法执业的法律监督职责,处理天博体育平台登陆申诉控告。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阻碍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第四十三条 办案机关或者其上一级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提出的投诉、申诉、控告,经调查核实后要求有关机关予以纠正,有关机关拒不纠正或者累纠累犯的,应当由相关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相关责任人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四条 天博体育平台登陆认为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的,可以向其所执业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事务所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的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协会申请维护执业权利。情况紧急的,可以向事发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协会申请维护执业权利。事发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协会应当给予协助。

 

  司法行政机关、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协会应当建立维护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执业权利快速处置机制和联动机制,及时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处理。天博体育平台登陆的维权申请合法有据的,司法行政机关、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协会应当建议有关办案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办案机关应当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司法行政机关、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协会。

 

  司法行政机关、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协会持有关证明调查核实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权益保障或者违纪有关情况的,办案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协助,提供相关材料。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协会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保障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执业权利工作情况,及时调查处理侵犯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执业权利的突发事件。

 

  第四十六条 依法规范法律服务秩序,严肃查处假冒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执业和非法从事法律服务的行为。对未取得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执业证书或者已经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名义提供法律服务或者从事相关活动的,或者利用相关法律关于公民代理的规定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非法牟利的,依法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办案机关”,是指负责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助理”,是指辩护、代理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所在天博体育平台登陆事务所的其他天博体育平台登陆和申请天博体育平台登陆执业实习人员。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